關于職業衛生檢測與評價,你必須知道這些!
發布時間:2020/12/10 18:12:08 點擊:802
近幾十年來,社會經濟得到快速發展,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,然而,與此同時,職業病發病率呈上升趨勢,出現了許多新的職業衛生問題,已成為制約經濟和社會文明進一步發展的因素之一。因此,有必要作出相應努力,在探索和解決問題中,促進和推動職業衛生事業發展。目前為了防治和減少職業病的發生,推動職業衛生工作健康發展,保障勞動者的健康安全,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已有明確規定,對于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,根據危害因素的多少、強弱等情況必須進行相應的檢測與評價工作。
目前,職業衛生檢測與評價主要分為五種,下面為大家分別從檢測評價時機,意義及其法規依據來做介紹!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!

1.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
時機:所有企業必須每年做1次。
意義:全面了解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與濃(強)度,每年1次。
法規:《職業病防治法》2016年版 第二十六條《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管理規范》(安監總廳安健康[2015]16號)。
2.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
時機:新建設項目必須做。
意義:通過專業建議使項目建成后職業病防治各項工作正常運行,避免發生職業病,項目設計階段進行。
法規:《國職業病防治法》2016年版 第十七條新建、擴建、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、技術引進項目(以下統稱建設項目)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,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。
3.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寫
時機:新建設項目必須做。
意義: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之后。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寫是職業衛生三同時的一部分,是通過安監三同時備案審批的必要環節。
法律:《職業病防治法》2016年版。
4.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
時機:新建設項目必須做。
意義:完成項目驗收,項目試運行階段。
法律:《職業病防治法》2016年版 第十八條…同時施工,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。
5.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
職業病危害嚴重項目3年1次。
意義:綜合分析改善存在問題,降低風險。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,每3年1次。
法律: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》(安監總局47號令)。
第二十條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,…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。
當前各地都在嚴抓職業衛生領域的違法行為,出現違法行為也是保持著嚴厲的打擊態勢,職業衛生安全作為安全生產的重要部分,企業應該認真對待。職業衛生工作關系到企業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企業作為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主體,各單位要切實把職業衛生工作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,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職業健康檔案,從而提升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水平,有力推動各單位落實職業衛生工作的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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